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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这部法律颁布施行,既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也为未来发展“立规明向”,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进一步稳预期——以法治护航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充分彰显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今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所强调的:“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等重大论断,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规律性认识。
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部署“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在认识上不断深化、战略上不断完善、实践上不断丰富,我们党始终旗帜鲜明地践行“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如春风雨露般滋养着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引导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
施行在即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势必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令民营企业更有信心、更有闯劲。
进一步强信心——以平等保护激活民营经济“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