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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公告
官方价格数千元的品牌吸油烟机和燃气灶,能以较低价格买到手,真有这等好事吗?低价销售的背后,实为不法商贩低价购进吸油烟机和燃气灶配件,组装贴牌后销往全国多地,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销售总金额达700余万元。
2023年6月,经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解某某、刘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谢某某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八年三个月,各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解某某等5人提出上诉。2023年10月,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品牌”灶具实为冒牌货
“警察同志你好,我要报案!我在家门口买了一台吸油烟机,结果发现是冒牌货!”2020年5月11日,灌云县公安机关接到侍女士报警。
侍女士称当天下午2点左右,一名男子到她家门口推销某品牌吸油烟机,对方说是帮品牌方送货发现多了一台,降价出售。上网了解该品牌吸油烟机价格后,侍女士以1000元买下了这台吸油烟机。可等到对方走了之后,侍女士仔细查看商标才发现自己买到的吸油烟机竟是冒牌货,该杂牌吸油烟机在网上售价仅200元。
无独有偶,被害人张先生在报警时称,曾有一个男子开车到他家门口销售品牌吸油烟机和燃气灶,价格是1500元一套。成交后,张先生发现产品是山寨货,随后拨打售后电话发现是空号,且微信也被对方删了。
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很快发现这些山寨货均来自灌云县商户陈某某,前述销售人员均是由其安排前往当地乡镇村街上门推销的。据了解,这些杂牌货没有固定销售点,只通过走街串巷的方式进行售卖,俗称“马帮货”。
2020年5月,灌云县公安机关以陈某某等人